大家好, 我是行政书士法人IMS 的行政书士伊东。

虽然已经二月,但这几天晚间温度还是很低, 请注意不要感冒。

父亲是日本公民,母亲是外国公民所生子女,根据父母各自国籍的所属国家的法律取得国籍。 如果父母一方是日本人,且父母之间存在婚姻状态,子女可获得日本国籍。 如果父母没有结婚,因为基于出生的孩子为生育者的孩子的这样一个事实,那么子女的国籍继承母亲的国籍。

パスポートのイラスト

如果父母没有结婚,父亲是日本人,他们所生的孩子可以获得日本国籍吗?

子女获得日本国籍的方法是由父亲承认。

承认的方式有:(1) 胎儿承认;(2) 通过承认通知自愿承认;(3) 通过意愿自愿承认;(4) 司法承认;(5) 死后承认。 在所有承认的情况下,子女自出生起即被视为父亲的子女。 在胎儿承认的情况下,子女在出生时即获得日本国籍。 如果孩子在出生时未得到承认,则在孩子得到承认后,理所当然地办理取得日本国籍的手续。

父亲的承认

・通过胎儿确认自愿承认
在孩子出生前进行的承认手续,需要征得母亲的同意。

该程序在母亲法定住所的政府申请。

・通过承认通知自愿承认
该手续无需征得母亲的同意,但需征得父亲的同意。

该手续在父亲或子女户籍所在地或父亲居住地的政府进行。

・遗嘱承认
父亲生前在遗嘱中表明承认子女身份的意愿。

・法院命令承认
如果父亲不承认孩子,母亲可到法院要求承认。 首先会进行调解,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会进行审判。

・父亲死后追认
在父亲去世后三年内,向父亲最后居住地的检察院的检察官提起诉讼。

要获得父亲的承认并取得日本国籍,申请人必须 "未满 18 岁 "且 "从未成为日本公民"。

通知必须由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申请人未满 15 周岁,则必须由法定代理人提出。

如果您居住在日本国内,可在您居住地的辖区的法务局或地方法务局办理手续;如果您居住在国外,则可在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手续。

如果孩子出生在出生地主义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巴西)并取得该国国籍,但是孩子没有保留日本国籍的情况是否可以取得日本国籍?

如果没有保留国籍,则不能直接国籍,而是需要申请【国籍的再取得】(国籍法第 17 条第 1 款)。 如果办理了国籍保留手续,该人就可以取得日本国籍,而 "从未成为日本公民 "这一取得国籍的条件并不适用。 申请人必须'未满 18 岁'且'在日本有住所'。 在日本有住所 "是指一个人生活的家在日本,以旅游、探亲等名义在日本临时逗留不被承认在日本有住所。 因此,可以先取得 "日本人的配偶或子女 "的在留资格再赴日办理手续。 请注意,日本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如果办理该手续,您可能会失去目前的国籍。

详细可参考ブログ

法务省链接https://www.moj.go.jp/ONLINE/NATIONALITY/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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