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所需的材料根据经营・管理签证的类别而有所不同。
类别(机构)
- 第1类
- 在日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 从事保险业务的相互保险公司
- 日本或者外国国家、地方政府
- 独立行政法人
- 特殊法人认可法人
- 日本国家或地方政府批准的公益法人
- 法人税法别表1的公开法人
- 高度专门职省令第1条第1项各号表中的特别加算项中的栏イ或者ロ的企业
- 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
- 第2类
- 上一年度收入所得表等法定记录合计表中,纳税总额在1000万日元以上的组织/个人。
- 利用网上在留申请系统申请并被承认的机关(不包含第1类中的①~④)
- 第3类
提交上一年度员工收入的收入所得表等法定记录合计表的组织/个人(不包括第2类)等。
- 第4类
不属于上述任何类别的组织/个人
所有类别都必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书可在入管局领取,也可以在入管局官网上下载。
- 照片
1张(竖4厘米×横3厘米)
(必须在申请前3个月内拍摄,正面照,脸部清晰,不戴帽子,无背景)。
请在照片的背面写上申请人的姓名,并贴在申请表的照片部分。
- 提交材料时出示护照和在留卡
- 对应上面各类机构所需提交的材料
第1类所需的其他材料
季度证券报告的副本或证明该公司在日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文件(复印件)
证明公司的成立已被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复印件)。
第2类所需的其他材料
上一年度收入的收入所得表等法定记录合计表的复印件(须有税务局的章)。
第3类所需的其他材料
上一年度的员工收入的收入所得表等法定记录合计表的复印件(须有税务局的章)
以下材料第1、2类不需要提交
- 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 住民税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及 纳税证明(显示当年的总收入和纳税情况) 各1份
*由你在1月1日时所登记为居民的市、区、町或村的政府出具。
*只要两份证明都显示过去一年的总收入和纳税情况(无论是否已经纳税),提交任意一份即可。
*如果在你来日本后不久,由于搬家等原因,你的居住地的政府没有出具该证明,请联系该地区的入管局。
以下材料第1、2、3类不提交
- 外国法人的纳税免除证明以及其他的免税证明
申请人本人以外的人(代理人)提交申请材料的情况下,需要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代理人证明书、户籍证明等)。
我公司拥有丰富的申请经验和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