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事业所(营业所)是取得经营管理签证(在留资格)的关键点之一。
想要开展一项事业,但是怎样看来都不可能实现的情况下,经营管理签证是不可能被批准的。
比如,想要开餐馆却没有营业场所。
另外,以平时生活居住为目的的房屋将其中一部分作为营业场所的情况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居住以外的使用目的得到了房东的同意(作为营业场所,租户与公司法人之间的租赁合同需要房东的同意)
2.租户要同意该公司法人使用房屋作为营业场所
3.该公司法人需要准备为了事业开展所需要的设备并使用该房屋
4.该房屋的公共服务费用(电费、天然气费等)的支付办法需要明确
5.需要有牌匾等作为公司的标识
关于事业所(营业所)的合同内容(使用目的)
明确事业所(营业所)的合同内容(使用目的)也是取得经营管理签证(在留资格)的关键点之一。
例如以下两点都不符合要求
1.事务所的租借名义不是法人名义
2.事务所的租赁合同未标明作为事业所使用,只写有作为居住使用
所以租赁合同中要写明房屋的使用目的为作为事业用、店铺、事务所等事业目的。租户名义要为法人名义,并表明该法人为使用者。
关于运营公司所必须的设备
运营公司所必须的设备是否齐全也是取得经营管理签证(在留资格)的关键点之一。
电话、电脑等最低限度的设备要准备好。
并且,需要有牌匾或看板等表明公司的标识。
事业所的名义以及使用权的有无也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