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入国许可是由法务大臣颁发的以简化居住在日本、暂时离开日本并希望重新进入日本的外国人的入国,上陆程序。
它是在假设该人已在日本的前提下才能申请的手续。
取得再入国许可的主要优点是,它允许申请人不必再次申请签证就可以再次进入日本,这就省了再次申请签证的麻烦和等待签证审批的时间,因为通常再入国需要申请签证。
此外,入国时申请的在留资格和在留期限不会因为再入国许可的手续而发生变更,原在留资格和在留期限依然有效。不需要再次申请在留资格。
另一方面,如果在没有取得再入国许可的情况下离开日本,在留资格和在留期限都将作废。
那就不得不在重新申请签证,等待被批准后才能再次进入日本,这会花很多时间
因此,一般持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在因某种原因离开日本时,最好申请再入国许可。
再入国许可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
- 1次有效
- 有效期间内不限次数再入国
再入国许可的有效期间指的是,在留资格的期限内,最长5年(特别永住者为6年)内可以不用办理签证手续再次进入日本。
申请非常简单,需要提交以下4种材料:
【申请再入国许可时的所需材料】
- 再入国许可证
- 护照
- 在留卡(或者,与在留卡有相同效力的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 手续费(1次再入国许可:3000日元,多次再入国许可:6000日元)
这些材料很容易准备,所以推荐您在离开日本之前申请再入国许可。
什么是【视同再入国许可】
视同再入国许可是指:持有日本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在持有护照时所发行的许可,从离开日本开始1年以内(特别永住者2年)可以再入国的简易手续。
简单来说,在离开日本时向边境官员传达再入国的意思以后就可以持原有的在留资格再次进入日本,当然也不需要通常的入国许可。
所以在下列情况下很实用:
- 短期回国
- 短期出差
- 旅行
在以上情况下,不必特意去入管局办理再入国许可。
利用好在留资格和护照就可以了。
申请也非常简单,从日本的机场出发时,向边境官员表明【视同再入国许可】的意思以后,在再入国用ED卡上面的【再入国意思表示栏】上面做一下标记即可。
另外,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在留期限。
比如,视同再入国许可是以1年以内再入国为前提。
所以,持有的在留资格在1年以内的情况下,必须在,在留期限到来之前回到日本。
已经过了在留期限还没有回到日本就必须重新申请签证,会很花时间。
利用视同再入国许可时,一定要和自己的在留期限对照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