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签证→E签证、E签证→L签证的变更是否可行?——

大家好,我是行政书士法人IMS的松井。

相信有不少人在去年年底或新年伊始被公司内示将在春季被派驻海外。对于日本人赴美工作的情况,最常使用的签证是E签证或L签证。派遣员工无法自由选择签证类型,大多数情况下会根据公司的情况决定使用哪种签证。此外,即使最初持有其中一种签证赴美,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需要更换为另一种签证。今天,我们将介绍驻美工作签证的转换问题。


L签证→E签证的转换

L签证被称为“公司内部调职签证”,适用于从日本母公司调任到美国子公司(或从日本子公司调任到美国母公司)的情况。可以将其理解为“公司内部调动专用签证”。无论是母公司派往子公司,还是子公司派往母公司,都可以使用该签证,因此相对较为灵活。然而,L签证的一大特点是其最长滞留期限为7年。即使进行了续签,也无法突破7年的限制。一旦达到7年期限,持有者必须先离开美国,并在美国境外的关联企业工作至少1年,然后才能重新申请新的L签证。

那么,原本持有L签证的人如果希望在美国工作超过7年,该如何应对呢?其中一种方法是如果公司已注册E签证企业(即如果美国法人至少有一名E签证持有者),可以考虑转换为E签证。E签证没有像L签证那样的最长7年限制,因此,这种转换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时有发生。


E签证→L签证的转换

E签证分为E-1(贸易)签证E-2(投资)签证两种。虽然个人也可以申请E签证,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日本企业从事贸易或投资业务时,其员工即使个人未进行贸易或投资,也可利用E签证赴美工作。

通常很少会遇到必须从E签证转换为L签证的情况,但E签证的一大特点是日本母公司必须是日本法人(且主要由日本人持股)。换句话说,根据E签证的规定,日本的母公司并不一定是“日本法人”。例如,如果一家日本公司被海外企业收购,导致其主要股东不再是日本人,那么该公司将丧失E签证资格。严格来说,日本法人至少50%以上的股权必须由日本人持有。不过,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由于股东分布较广泛,只要该公司在日本上市,一般仍会被视为日本企业

此外,对于E-1(贸易)签证而言,该企业的国际贸易总额中,日美间的直接贸易比例必须维持在50%以上,若该比例低于50%,E签证资格将失效。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持E签证的员工必须转换为L签证,否则无法继续驻美工作。

然而,L签证的申请要求之一是过去3年内,在美国境外的关联企业至少连续工作1年。从E签证转换为L签证时,申请人可能不符合此条件,但如果该条件在赴美前已经满足,则不影响转换。因此,E签证转换为L签证是可行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L签证的申请必须事先获得美国移民局(USCIS)的批准。如果公司没有L签证统一申请资格(Blanket L Visa),那么就必须向移民局提交单独的申请(Petition),获得批准后才能申请L签证。因此,建议企业提前做好时间安排,以免影响派遣计划。


在美国境内更改身份 vs. 在日本申请签证

很多人咨询:“是否可以在美国境内变更签证身份(Status Change)?” 从制度上讲,美国境内确实可以申请身份变更(Status Change)。但即使申请获批,也无法获得新的“签证”,而只是获得在美合法滞留的许可。

如果持有人离开美国后,想要以新身份再次入境,必须在美国境外重新申请新的签证。

很多人容易误解“签证”的概念。签证(Visa)是进入外国时需要的入境许可,通常只能在外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某些国家如部分亚洲国家设有落地签证,但美国不提供此类服务)。因此,美国签证无法在美国境内申请,必须在母国或居住国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

在美国境内进行身份变更往往存在诸多风险,即使成功,未来仍然需要签证才能往返美国。因此,我们通常建议申请人回国,在日本申请新签证,即使过程稍显麻烦,也更为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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