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要离婚了。签证问题该怎么办?
大家好。这里是行政书士法人IMS.
持有结婚签证(日本人的配偶、永住者的配偶)的人有咨询问,今后比如离婚了能否继续在日本居留,还有签证会怎么办。今天给大家介绍有这样咨询的时候,我们是怎么对客户提案。
因种种理由无法一起生活下去只能要离婚时,这种情况肯定时有的。
那么还没有离婚或者已经离婚了,那么更新签证、变更签证的时候需要注意那些呢?
1. 还没有达到离婚时
比如还没有离婚,但是已经分居了在修复着关系、或者在协商离婚、打官司时,应该会担心自己的签证,那么这时候应该怎么办呢?(但是,分居是违反日本民法第752条“夫妇应当同居互相协助。”的规定,所以最好保持同居。)
→向入管局说明具体情况的话可以更新签证,但是有可能被签6个月期间
具体讲述的话;
*比如在协商离婚或打官司的话,从法院会收到“申立书”、期限通知书、诉讼书等书面资料,这些好好保管并在更新签证时一起递交。这些可以证明正在协商离婚或打官司。
*详细正确的说明夫妻关系、事实、对配偶的关怀。可以解释有汇生活费、有定期的交流来证明正在修复夫妻关系。
但是申请签证后,有可能由入管局要求提交“问卷・質問書“(由规定的格式,需要写相关婚姻事态的项目,各个要亲笔来写并签名。)
(※提供虚假内容的话相当于虚假申请,相当于“在留資格等不正取得罪(入管法70条1)“或” 営利目的在留資格等不正取得助長罪(入管法74条6)“成为处罚对象,受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或3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申请后被入管局认为你的申请有合理的理由,有被签6个月期间的可能性。
※但是,竟然有上述的各种情况日本人配偶没有当保证人的话,审查会更为严格。
另外,持着结婚签证离婚后经过6个月以上的话会被成为签证取消规定的对象。
2. 已经离了婚
离婚的话在6个月之内需要申请变更签证。无法申请”技术/人文知识/国籍业务”等签证的话可以申请“定住者”签证,但需要有相当的理由。最终申请哪种签证,是要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而不同。
那么申请没有工作限制的“定住者”签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① 夫妻同居并且持续3年以上有实体的婚姻生活
并且有小孩的话因为需要在日本养育小孩所以申请“定住者“签证的可能性会高一点。
② 离婚后也能够一个人自立生活(有小孩的话需要有能够抚养孩子的收入、经济能力)
离婚签为以短时间工作,离婚后被雇为全职并有持续性、稳定性的话可以证明抚养能力。
③ 目前为止达成公共义务、遵守日本的法律等在日本的居留状态上没有问题。
④ 有一定日语水平
关于离婚的原因等情况是隐私问题所以可能会犹豫透露。但是分居之后更新结婚签证或离婚后变更为“定住者“签证,解释详细的离婚或分居的情况向入管局证明你有必要在日本继续生活下去。
特别是对女性客户,由我司女性专业行政书士来亲切的为您提供服务。如有签证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